各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部、人事(处、科):
为了提高广大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规范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职业行为,促进人力资源的开发,满足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需求,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开展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试点工作的要求,发挥我机构在人力资源管理培训方面的优势,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授权,率先开展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鉴定试点工作。依照既定的职业标准,经过规定的培训,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鉴定,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该证书是您从事相应职业的上岗必备证书,在全国范围内通用,且可以作为法律公证的有效文件,在全球90多个国家获得承认。
一、培训对象
(1)大中型企事业单位董事长、总裁、主管人力资源的副总裁、企业人力资源总监,人力资源部经理。
(2)资深人力资源管理师及有志于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培训目标
帮助人力资源管理从业人员全面熟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职业资格鉴定考试的标准和要求,系统掌握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理论和方法,加快提高人力资源管理从业人员的理论水平、专业素质和能力技巧,提高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试通过率
三、报名条件
——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1. 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 具有博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3. 具有硕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4. 具有学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9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四、培训内容、教材、师资
(1)按照《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结合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最新理念及管理技术,从工作分析;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组织文化、组织变革与发展等方面进行授课。整个培训过程侧重于能力的提高。
(2)培训师资:权威教授及大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专家主讲。
五、考核鉴定内容及形式
考核内容依据《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国家职业标准》中规定的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工作要求,以及各项要求的比重分配,制定试点考核鉴定内容。考核鉴定分三部分进行:理论知识考试(含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
1. 理论知识考试
考试方式:书面闭卷标准化考试,考生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试题型:职业道德考试题型为选择题;专业知识考试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
2、专业技能考核
考核方式:操作技能采用书面闭卷笔试。
考核题型:专业技能为综合分析题或图表分析题。
3、综合评审
综合评审采用书面笔试或面试(采取文件筐方式)。
说明:文件筐又叫公文处理测验。模拟现实工作情景为考生提供一系列文件和材料,要求其在规定的条件下对这些文件进行处理,以考察其工作能力和处事风格等。
六、培训、考试时间安排:
(07年第二期班)
| 序号 |
日 期 |
时 间 |
授 课 内 容 |
授课老师 |
教 材 |
| 1 |
7月14日 |
9:00—12:00 13:00—16:00 |
职业道德
基础知识 |
吴老师 |
职业道德 基础知识 |
| 2 |
7月21日 |
9:00—12:00,13:00—16:00 |
人力资源规划 |
李老师 |
工作要求(下册) |
| 3 |
7月28日 |
9:00—12:00,13:00—16:00 |
招聘与配置 |
李老师 |
工作要求(下册) |
| 4 |
8月4日 |
9:00—12:00,13:00—16:00 |
绩效与管理 |
李老师 |
工作要求(下册) |
| 3 |
8月11日 |
9:00—12:00,13:00—16:00 |
培训与开发 |
李老师 |
工作要求(下册) |
| 6 |
8月18日 |
9:00—12:00,13:00—16:00 |
薪酬福利管理 |
李老师 |
工作要求(下册) |
| 7 |
8月25日 |
9:00—12:00,13:00—16:00 |
劳动关系管理 |
王老师 |
工作要求(下册) |
| 串讲时间:待定 |
| 考试时间:(待定) |
七、证书
经本培训并组织参加试点考试,理论、实操、综合评审三科成绩均合格者颁发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以此作为就业、上岗、晋级、加薪唯一的职业资格证明。
八、培训课时及费用
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100课时):4980元/人(含培训费、串讲费、资料费、鉴定考试技术费、综合评审费等),
九、报名材料及其他
初审合格后,报到时请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明、个人相关业绩证明正本及复印件、两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四张.
咨询电话:010-5129.8163 传真:010-5129.8163
电子邮件:myhrdm@163.com